查看原文
其他

贵F***作废!997辆!

云上毕节 2022-03-30

关于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

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作废的公告


根据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(公安部124号令)第三十一条、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第四条规定,以下367辆机动车因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,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,现依法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作废。


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。


特此公告!


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交警大队

2021年6月23日



威宁630辆

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

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作废

车辆明细面包车逾期未报废



重型货车逾期未报废


三轮载货摩托车逾期未报废


关于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作废的公告

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,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。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登记、拆解、销毁等处理,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:在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。


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(公安部124号令)第三十一条 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作废: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,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。


根据以上规定,现将辖区内在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的,共计630辆,现公告作废。


威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
2021年6月23日 


更多内容

请关注“云上毕节”视频号

来   源:威宁交警大队、毕节交警、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交警大队编   辑:吴   芳
编   审:吴春妹
监   制:杨廷兵

总监制:朱光伦

提供新闻线索,请添加云妹子微信:bjys7776

更多新闻

看完记得点亮下方“赞”和↓↓↓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